我校(院)一向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我校(院)根据学生需求不断扩大辅修专业开设范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专业兴趣选取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修读。
学生在校(院)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要求同时达到辅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与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归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